| 农户院中烧炼“地沟油”工商出击取缔“没商量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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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8-11-30 11:11:06 来自:琅琊新闻网 浏览:次 |
11月29日讯 (记者靖海汀 实习生何青 通讯员高歌) 11月27日,沂南县砖埠镇苏家石沟村村民王某因私自在家中烧炼“地沟油”,被沂南县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并处罚款1000元,周围村民终于不用再闻刺鼻的臭气。 10月28日,沂南县工商局接到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指令,要求对所辖砖埠镇苏家石沟村的一个“地沟油”加工点予以调查处理。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该村。 一到村口,执法人员就闻到了刺鼻的腥臭气味。循着气味找到一个农家院落内,当事人王某正在自家院子里支起的两口大锅旁忙碌着烧炼“地沟油”。院落内乌烟瘴气,令人恶心。 经询问,当事人王某为谋取私利,从附近的杀鸭厂收购来废弃的鸭肫,用大锅熬制鸭肫油,把油卖给附近的饲料厂和养殖户配制饲料后,又把固体物下脚料用来养狐狸。 鉴于其粗制滥造污染环境,而且是无证加工,工商部门当即立案,对这家炼油窝点予以取缔,并罚款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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